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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何不统称商品房?

1999-12-0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一般标准内销商品住房、高标准商品住房、安居房、平价房、职工已购公房、动迁房……如今的房市,住房称谓之多,着实让初入市者摸不着头脑。这些称谓是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同而得名,然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宅的消费、流通和管理。行家指出,应尽快归并商品住房交易种类。

平价房和安居房,原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,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开发的普通住宅。实际上,平价房、安居房和商品住宅一样在市场销售。一般标准内销商品房和高标准商品房的界限不清。高标准商品住宅的销售对象是持侨胞证的境外消费者,而一般内销商品住房销售对象是中国境内公民。其实,高标准和一般标准、内销和外销的界限早就冲破了。

行家建议,把以上所提到的住房全划为商品住房,随着房市的不断发展,内销房和外销房最终也将统一称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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